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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滨海农业学院2022年度党支部工作考核和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6   来源:滨海农业学院   点击量:

各党支部: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党支部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广海大党〔2021〕190号)《广东海洋大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广海大党〔2020〕145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度党支部工作考核和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等工作的通知》(广海大党组〔2022〕4号)的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度党支部工作考核和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12月6日-2022年12月23日。

二、组织领导

学院党委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所辖党支部考核和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考核小组成员由党委委员、组织员、纪委委员、党支部书记组成,院长(主持党委工作)为第一责任人。

三、考核内容

党支部考核项目包括支部班子、党员队伍、工作机制、工作业绩等四个方面,考核测评要素具体内容见《广东海洋大学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及其附件。

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主要围绕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情况、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上年度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工作开展,详见《广东海洋大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

2022年度支部工作考核应重点考核评价党支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加强高校党的政治建设的若干措施》(教党〔2020〕29号)、《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全省高校基层党建整改清单>的通知》(粤教工委组〔2021〕16号)、《关于印发〈实施《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粤教工委组〔2022〕3号)、《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全省高校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效能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粤教工委组函〔2022〕5号)和《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的通知》(粤组通〔2022〕25号)等5份文件精神的情况。

四、工作程序

1.党支部自评(12月9日前完成)

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广东海洋大学党支部工作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标对表进行自我评估,查缺补漏,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实现达标创优。召开支部大会,支部书记作总结报告,在听取支部党员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自评,要实事求是、从严从实,严禁弄虚作假,切忌自我拔高。党支部要撰写自评报告,并按时将自评报告和考核测评表(自评)报送学院党委。各类党支部注意分别使用相应的考核测评表。自评报告可结合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撰写,同时作为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参考材料。

2.考核小组考评(12月14日前完成)

考核小组严格按照《考核办法》的要求,召开考核工作会议,听取各党支部工作汇报,从严从实查阅各支部的年度考核有关支撑材料,作出客观评价,并填写考核测评表。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会议与此合并召开,日常工作考核与实地核查参照以往做法开展。

3.综合评价(12月16日前完成)

各二级党组织根据支部自评、考核小组考评结果,对各支部工作进行综合评价,总分100分(不含奖励分)。综合分=支部自评分×20%+考核小组考评分×80%。综合分70分以上为达标党支部,不满70分为未达标党支部。

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结果总分为100分,其中会议述职评议占60%,实地核查占20%,日常考核占20%。考核结果评定的等次为“好、较好、一般、差”,评价为“好”的不超支部数的50%。

如党支部党员出现师德师风、违纪违规、意识形态等问题被处理的,则该支部工作考核综合评价为未达标,相应党支部书记年度述职评议不得评为“好”。

五、有关要求

1.各支部请12月12日前把《**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支部自评报告》《**支部考核测评表》的纸质版(含支部书记签名)交到学院党政办公室,电子版发到bhnyxy@163.com。

2.考核小组要按照考核的环节和要求,公正、公平、合理、负责地组织好考核工作。

3.学院党委将支部年度考核和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结果在本单位予以公示。

4.学院党委将对考核未达标的党支部支部书记进行约谈提醒,党支部及支部书记要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制定整改台账并及时整改。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教师党支部工作考核测评表》

    2.《广东海洋大学机关教辅后勤产业党支部工作考核测评表》

    3.《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党支部工作考核测评表》


滨海农业学院党委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