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机关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请假须逐级报请上级领导。
二、办公室要坚持考勤制度,指定专人认真考勤,出勤情况每月公布一次,并报学校人事处核实工资发放和作为年终评选先进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严格请病、事假制度。病、事假须经主任同意并批准。病事假二天以上的报院领导审批,未经批准擅自缺勤的,按旷工处理。
四、请假必须按规定执行,事假每月不得超过三天;病假两天以上者,须持医院证明;婚假、丧假、休假、产假和探亲假按有关规定执行。违反以上规定或未经批准而逾假者,均以旷工处理。
五、工作人员公休、补休假报办公室统筹安排,公休、补休假可分期进行,公休、补休前应征得主任和院主管领导同意,并妥善安排好工作。
六、工作人员出勤情况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